“148”是司法行政機關與電信局,通過在“160”電話信息臺上設立的法律服務專用電話。“148”諧音“要司法”,是司法部自1998年起在全國推廣的法律服務專用電話,寓意為尋求法律幫助請找司法行政機關。
“148”的主要任務,一是解答法律咨詢,對需要受理的案件,及時分流給有關處所辦理;二是接受委托,提供律師、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業(yè)務等方面的服務;三是對于接報的引起沖突的糾紛、群體性事件以及確需上門服務的問題,指派當?shù)厮痉ㄋ⒎煞⻊账驒C動服務隊伍上門服務;四是搞好外部協(xié)作聯(lián)動;五是掌握社情民情,當好黨委、政府的參謀;六是代為受理對司法行政工作人員和法律服務執(zhí)業(yè)人員的投訴和舉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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